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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建立保障性并網和市場化并網等并網多元保障機制,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躍升發展,所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逐年提高,確保完成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目標任務。
高質量推進保障性并網規模項目。保障性并網規模項目,指完成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網項目,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并網。存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直接納入保障性并網規模,并應在規定時限內建成投產。對進度遲緩的項目,各市應適時提請省發展改革委予以清理,及時釋放土地資源、電網接入和消納空間。增量項目由各市通過組織開展競爭性配置方式納入。風電項目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光伏發電項目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
積極有序推進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指保障性并網范圍以外仍有意愿并網的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對于市場化并網項目,企業委托有資信單位編制市場化并網項目實施方案,由市發改部門審核后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能源監管部門和省級電網公司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對評審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下達建設計劃。
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21年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為5億元。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各市、縣能源主管部門在落實建設條件、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的基礎上,自行組織實施。戶用光伏發電、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保障并網消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配備儲能。對于戶用光伏發電、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企業可自由選擇全額上網、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全部自用三種運營模式。
據悉,省發展改革委下達各市風電、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將作為各市約束性指標,實施跟蹤考核。各市要根據各自經濟發展需要、資源稟賦和消納能力等,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切實謀劃組織一批開發企業實力強、建設條件落實、示范作用強的增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推動項目早開工、早并網。各地不得將配套產業作為項目開發建設的門檻,不得以任何名義增加新能源企業的不合理投資成本。(記者潘文靜)